忻州市宗教局局长赵雁宾主持会议
山西省宗教局副局长候文禄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特殊重要性,以及新《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的背景和重点。要求参会的法师们要发挥带头作用,系统学习新《条例》,深刻领会,抓紧做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
接着,山西省宗教局宗教一处副处长宁金平带领大家学习了新《条例》中关于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规范宗教界财务管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等方面的规定。
与会人员就新《条例》的内容展开认真研读和积极讨论,深入交流认识和体会,表达了坚决拥护新《条例》的鲜明态度。
五台山管委会调研员赵培官讨论发言
山西省佛教协会副会长、五台山佛教协会会长、黛螺顶住持昌善法师讨论发言
山西省佛教协会副会长、五台山佛教协会常务副会长、菩萨顶管家章样摩兰喇嘛讨论发言
山西省佛教协会副会长、五台山佛教协会副会长、广仁寺管家格桑热杰喇嘛讨论发言
五台山佛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佛母洞住持悲月法师讨论发言
五台山佛教协会副会长、南山寺住持汇光法师讨论发言
五台山佛教协会副会长、殊像寺住持果祥法师讨论发言
五台山佛教协会副会长、五台山尼众佛学院院长助理 寂文法师讨论发言
五台山佛教协会副秘书长、三塔寺住持普信法师讨论发言
五台山佛教协会副秘书长、真容寺住持隆明法师讨论发言
五台山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关帝庙住持妙荣法师讨论发言
五台山佛教协会副秘书长、罗睺寺管家洛山多吉喇嘛讨论发言
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第686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出台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是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深刻认识公布实施新修订《条例》的必要性,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积极推动新修订《条例》的贯彻实施,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宗教工作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图文:高东